旋翼赛个人飞行赛竞赛规则(XGF)
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内的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参赛队伍上限为10支,特殊情况下组委会可酌情增加参赛队伍数量。
每支参赛队员仅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多次参赛。
起飞重量:小于110g(含保护罩与电池)保护设计:全封闭保护罩,以保证飞行安全
辅助飞行:仅允许气压计、光流和IMU和摄像头做为辅助传感器飞行时间:6-13分钟电池类型:锂电池
遥控器:有独立遥控器,非手机
初中组、高中组飞机机型:四轴教育无人机飞机轴距:200mm-260mm
起飞重量:小于250g(含保护罩与电池)保护设计:至少具有半包围结构保护罩,以保证飞行安全
辅助飞行:不具有 GPS、光流、摄像头、超声波等辅助传感器,允许气压计和IMU
飞行时间:7-15分钟电池类型:锂电池
遥控器:有独立遥控器,非手机
报到时设置器材检查服务中心,选手可以在此处检查参赛机型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由裁判判定选手参赛器材是否符合要求。若器材不符合要求,裁判有权拒绝该器材参赛。
3.1比赛为飞行赛,根据飞行比赛分数及飞行比赛时间进行名次评定。
3.2比赛所用无人机,均由参赛选手自带。每名选手原则上可以携带两台飞行赛用机,一台比赛用机,一台备用机,并自行准备好比赛用电池。大赛组委会原则上不提供备用机。
3.3为方便比赛以及组织管理,同一组别的比赛将在多个比赛场地同时进行,参赛选手将按照参赛学校或单位团体,集中在同一场地比赛。即参赛选手先以参赛队伍为主体,确认出场顺序,按顺序至对应比赛场地完成比赛,每个学校或单位的参赛选手出场顺序由领队老师自行决定,需要在比赛前向当值裁判确认选手出场顺序。每名参赛选手具有2次飞行机会,取最优成绩作为评定成绩。参赛选手应在本队参赛时间内完成比赛,队伍离场后视为本队选手比赛完成。
3.4比赛中完成规定动作,获得相应分数。选手比赛全程佩戴护目镜,在赛道指定区域进行操作。
3.5每位选手的飞行赛用时上限为120秒,超出该时间,视为比赛结束,只记录已完成科目的分数,且个人完成时间按120秒计。
3.6选手按照规定科目,规定顺序完成全部比赛的,记录个人实际完成时间,并计算得分,如出现以下情况(比赛用时不足上限120秒),对应的处理和计算方式如下
l 无人机未按照规定科目,规定顺序完成全部动作,中途坠机且无法复飞的,只记录已完成科目的分数,同时,个人完成时间按照120 秒计。
l 无人机按照规定科目要求完成比赛但未按照规定顺序完成比赛,个人完成时间按实际时间计,对于未按规定顺序完成的科目,相应的科目以0分计,并计算该科目的扣分项。
l 无人机按照规定顺序完成比赛但未按照规定科目要求完成比赛,个人完成时间按实际时间计,对于未按规定科目要求完成的科目,相应的科目以0分计,并计算该科目的扣分项。
完成比赛的标准定义:从起降平台起飞,按照规定动作,规定顺序通过所有障碍项目,并在上限时间内以降落为目的完成降落。
举例1: A选手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比赛,在完成科目2时,未按照规定科目要求逆时针方向(俯视角度)完成科目,待比赛结束进行成绩统计时,该科目分值按0分计,并计算完成科目2过程中的扣分。
举例2:B选手按照规定科目完成比赛,但没有按照规定顺序
(1-2-3-4A-4B-5A-5B-5C-6)完成比赛,如B选手按照1-2-3-5A-5B-5C-6的顺序完成比赛,没有按照规定顺序完成4A和4B科目,则待比赛结束进行成绩统计时,科目4A和4B分值按0分计,并计算完成科目3到科目5A过程中的扣分;
如B选手按照1-2-3-5A的飞行过程中,发现遗漏科目4A和4B,而按照
1-2-3-5A-4A-4B-5A-5B-5C-6的顺序完成比赛,则待比赛结束进行成绩统计时,以按照规定顺序完成比赛计算各科目分值,科目5A仅计算一次分值,不重复计算分值,并计算完成比赛过程中的所有扣分项。
3.7如果飞行过程中有违规操作,则根据规则扣分,当扣分分值大于完成科目分值时,最终的计算分值按照最小0分计算,不做负分计算。
3.8每名参赛选手单独计算总分数以及比赛用时。
3.9每位比赛选手结束比赛后,技术裁判会在现场与选手进行飞行赛得分和比赛用时的确认,并要求在成绩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3.10判定比赛结束的几种状况:
3.10.1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在锁桨动作完成后,桨叶停转;
3.10.2比赛实际用时超过比赛规定的上限时间;
3.10.3比赛过程中无人机跌落或撞到防护网上,经反复遥控操作,无法复飞继续比赛;
3.10.4比赛过程中无人机飞到比赛场地的防护网外侧;
3.10.5比赛过程中主动用手接触或触碰无人机;
3.10.6在出现11.2至11.5的情况下,当值裁判员即刻宣布比赛结束,比赛用时按照上限120秒计算,总分按照实际完成的项目数对应得分及扣分规则进行计算。
4.1成绩评定基于飞行赛得分以及比赛用时。
4.2以比赛得分评定比赛的名次与奖项,得分高者为优胜。
4.3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飞行赛用时再进行比较,用时短者为优胜。
比赛正式开始前,参赛选手可以在裁判员确认下进行不超过30秒的飞行测试,确保比赛用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裁判发出“开始”口令,比赛计时开始,选手启动飞机,进入比赛环节。
科目1:起飞,由起降平台起飞至安全高度,穿过圆圈飞向科目2;
科目 2:在飞行高度低于标杆高度上限的前提下,逆时针方向(俯视角度) 环绕一圈,飞向科目3;
科目3:无人机从横杆下部穿越,沿顺时针方向(比赛选手站位视角)环绕横杆一周,经横杆下部飞向科目4;
科目4:首先从上向下穿越高位圆圈4A,然后从下向上穿越低位圆圈4B,之后飞向科目5;
科目 5:按照 5A-5B-5C 的先后顺序,连续穿越蛇形连环圈,共三个,之后飞向科目6;科目6:飞回起降平台上空,降落至起降平台。
飞机降落后,选手操作控制飞机锁桨,待桨叶停止转动,计时结束。
赛道示意图如下:
六、计分规则:
6.1科目1、2、4B、5A、5B、5C(见赛道平面示意图): 记10分;
6.2科目3、4A: 记20分;
6.3科目 6:(科目 6 的分值计算是以降落为目的,即按照规定科目,规定顺序完成比赛过程中,进入到科目6环节时,计算完成分值,如果在比赛进行到科目6之前,当遇到无人机意外坠落且无法复飞的比赛情况发生,不计算科目6 的降落得分)
①完美着陆:无人机的完整保护罩全部垂直投影均落在内圈内,四周均不触碰内圈线,记50分;
②优秀着陆:无人机的完整保护罩外沿垂直投影有部分落在内圈外侧,但中心点垂直投影位于内圈内,记40分;
③良好着陆:无人机中心点垂直投影位于内圈外侧且落在起降平台外沿内侧,记30分;
④及格着陆:无人机中心点垂直投影不在起降平台外沿内侧,但能着陆停桨,记20分;
⑤无人机中心点垂直投影压线以低分记。
着陆成绩的计算以无人机停桨结束比赛的位置进行考核评定。
项目总分为150分,要求全部完成比赛科目并完美着落,且无扣分。
6.4 扣分:
①无人机在飞行比赛期间碰到四周内侧防护网,扣5分/次; ②飞行比赛期间,选手操作无人机触碰到选手本人或裁判,扣20分/次;
③飞行比赛期间,无人机坠落或接触地面,在无人为接触无人机的前提下,无人机可以经遥控控制,成功复飞的,扣20分/次;
④比赛中未佩戴护目镜,扣20分。佩戴护目镜以选手进入飞行区防护网内开始记。
⑤比赛选手仅能在规定的“移动区域”内移动,完成飞行比赛,如果出现参赛选手的鞋子踩压“移动区域”标志线且鞋子的任何一个实际接触地面的部位有肉眼可明显识别的超出“移动区域”标志线外侧的行为发生,扣5分/次.
⑥飞行比赛期间,无人机在穿越或绕行障碍物时,将障碍物碰倒落地的,扣
20分/次。
6.5 着陆计分示意: